复旦大学教师个人主页服务使用规则 

1、复旦大学校园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称“信息办”) 同意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及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教师个人主页服务(以下称“教师个人主页服务”)。为获得教师个人主页服务, 服务使用人即复旦大学在职在校教职工(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规则的全部条款。用户在进行开通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协议,对外发布主页”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规则项下的全部条款。

2、用户在申请使用教师个人主页服务时,发布内容须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审核申请,二级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

3、用户通过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成功并申请开通教师个人主页后,在使用教师个人主页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3.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3.2 遵守复旦大学所有与教师个人主页服务有关的网络规则、规定;

     3.3 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教师个人主页进行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商业广告;

     3.4 不得利用教师个人主页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3.5不得利用教师个人主页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复旦大学的行为。

4、复旦大学有权对用户使用教师个人主页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教师个人主页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复旦大学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规则项下的教师个人主页服务:

     4.1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4.2用户违反本规则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4.3 如用户由于各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辞职、辞退等)离校;

5、未经教师个人主页所有者本人许可不得复制、转载、传播本主页内容,如需转载请征得主页所有者同意,并附上主页链接。




信息化办公室

2019年 12 月 31 日